3月30日上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和通过了相关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昌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讨论通过了《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操作规程》,县委常委、副县长徐东俊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建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制定《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行为,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并结合《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细则》,推行“两清式”、“两动式”审议,提升审议意见形成和落实质量。《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操作规程》强调了会前调研质量和材料的时效性、建立了审议意见卡制度和小组召集人制度,形成了监督闭环。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规程,必将有力提升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落实效果。
会议指出,县人大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个法律巡视议题,体现了人大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事项为监督重点指向。此次关于《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新制订的《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操作规程》进行,标志着清单交办、清零整改“两清式”和调研推动、审议促动“两动式”审议已成为新一届人大有效监督的新常态。
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昌龙强调,一要巩固,前期《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行比较到位的,政府必须持续发力、固本强基。要全面发挥好“三资”监管系统作用。要继续清理和规范好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协议)。要以精准揭示问题为切入点,以有效推动整改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好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效果。二要完善,对执法检查收集到的意见,政府必须继续努力、提质增效。农村产权交易要在公开、公正、规范上下功夫,农村集体资产流转要做到应进必进。要出台特殊对象认定标准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应确尽确。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公示、保管等制度,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做到应登必登。要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对村级组织运转、公共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的转移支付要做到应保快保。三要提升,对基层呼声较高,影响乡村振兴长远发展的问题,政府必须连续破题、创新突破、行稳致远。发展集体经济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接下来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心、关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对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鸿斌、赵尊兵、缪卫宏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刘旭峰,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镇(区、街道)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