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商务局获悉,1-2月,我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3亿元,同比增长16.8%,增幅居全市12个县(市、区)之首。
据了解,今年1-2月,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各项数据增幅均超过50%。其中,限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5.55亿元,同比增长74.5%,增幅居全市第一;限上住宿业营业额0.24亿元,同比增长61%,增幅居全市第二;限上餐饮业营业额1.35亿元,同比增长57.3%,增幅居全市第二;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8.99亿元,同比增长50.2%,增幅居全市第二。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体现了一个地区的服务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是一项民生指标,代表了幸福指数。”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县疫情防控更加精准有效,一季度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居民消费信心逐步增强,全县消费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
“截至目前,我县已发放2200多万元的消费券,从而带动了2.88亿元的消费,进一步激发了居民消费热情。”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县按照“政府补贴+商家促销”的原则,开展“乐享平阳·虎年有礼”系列促消费活动,通过消费者限时抢电子消费券、购车补贴、新居民定向消费券等方式,实时兑现消费补贴,从而实现消费提速。
截至3月27日,我县已发放各类消费券2233.99万元,已核销各类消费券1981.92万元,核销率88.72%,尤其是在汽车、商超等领域,带动消费明显。全县有125989人参加活动,其中,“云闪付”消费券发放118335份、汽车消费券发放1519份、新居民消费券发放6135份,已带动消费2.88亿元。目前,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还在进行中。
“我县将坚持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群众受惠’为原则开展促消费活动,力推消费提速‘全年红’。”该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县将结合平阳本地特色,促进汽车、百货、农特产等产品的销售,形成企业促销售、全民促消费的合力,掀起消费热潮,打响“乐享平阳”促消费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