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新浪司法频道相关负责人与市中级法院院长汤海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见证全国首家“大数据智慧法庭”实践基地落地金华,这也是全国首例以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的大数据智慧法庭特色模式。
解决案多人少一大利器
据介绍,金华法院在全省法院收案量居于前列,以去年为例,全市10家法院年收案量21万余件,人均年结案数314.82件,连续10年居全省法院人均结案数第一,超出全省法院平均结案数70.6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案多人少的审判工作压力,市中院坚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进行开拓创新,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辅助法官办案能力,提高审判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司法需求。经过充分调研和试点验证,市中院即将在全市法院投入使用智能庭审支撑系统,即“大数据智慧法庭”。
“大数据智慧法庭”通过专业庭审智能终端,实现庭审流程标准化、庭上信息交互实时化、举证质证智能化、笔录生成自动化、庭审过程全程留痕、庭审数据全面分析;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审理要素自动提取、争议焦点自动归纳、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根据庭审进程,智能推送司法辅助信息、庭审提示信息,实现笔录实时标疑、核对、隐私自动保护,实现庭审数据充分解构、多维度分析。
试点庭审效率明显提高
“现在开庭!”9月17日下午,一起民事纠纷案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随着法官范继军一声令下,法庭内庭审专用智能终端通过语音交互的方式,自动唤醒包括录音录像、庭审直播、语音识别等在内的所有信息化系统。这标志着市中院“大数据智慧法庭”投入使用。
开庭前,“大数据智慧法庭”利用人脸识别自动对比审核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快速完成身份认证。
庭审过程中,“大数据智慧法庭”为缺少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术语专业解析;为庭审各方提供引导和提示,证据同步展示,质证、笔录及音视频与证据自动关联,同步呈现争议焦点;庭审笔录通过语音识别自动转换成文字,当事人可以随手对庭审笔录进行标疑,便于书记员庭后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复核,使庭审过程更加便捷。
庭审结束后,“大数据智慧法庭”记录的整个庭审过程随案生成可调阅的庭审电子档案,让庭审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关键要素都可追溯,想看哪个环节就看哪个环节。
“非常方便、高效,易操作,感觉像玩IPAD一样!”法官范继军说,新系统增加了许多互动性,当事人在庭上提出的新证据,只需两秒钟就能通过高拍仪扫描进入系统,立即就能在屏幕上呈现;如果现场证据过多,也可庭后补录;如果当事人提前到庭,书记员可以提前完成导入工作。
出庭辩护的刘律师认为,新系统功能非常强大,还能在屏幕上用手画圈圈、画线标注,非常人性化,尤其是在举证质证环节,用起来非常方便。
该案当事人陈先生也对此赞不绝口。他说:“普通人对法律了解有限,对司法程序、法庭上要做的事情更是模糊,使用‘大数据智慧法庭’后,我们该做什么非常清楚;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打官司心里有底。”
据介绍,自“大数据智慧法庭”在金华两级法院试点部署后,庭审效率明显提高,庭审质量明显提升,庭审规范性明显得到加强。
智能化支撑庭审场景
当前,智慧法院正在由初步形成迈向全面建设的新格局,信息化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成效将持续放大。最高法院明确提出,推进智慧审判、为庭审活动提供智能支撑将是我国智慧法院的重要发展前景之一。
法庭是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法官依法办案的主战场。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庭审实质化、庭审公开、繁简分流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庭审活动的规范化和高效率提出更深入的要求,也对法庭智能化建设提出更高需求。
据新浪司法频道高级副总裁陈锴介绍,金华“大数据智慧法庭”建设以法官为中心,以庭审为场景,集智能数据、智能控制、智能服务于一体,打造强交互性的新一代智慧庭审平台,实现将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庭审过程的充分融合和应用,全面提升辅助法官办案能力,提高审判质效,为诉讼活动参与人提供智能、便捷、高效、全流程的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司法需求。
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在智慧法院总体设计、人工智能应用、涉诉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评估等诸多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院首席专家周中元表示,研究院将在争议焦点的自动归纳、裁判文书的自动生成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和研究支持,并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探索出适合全国法院共同应用的相关标准;同时将研究庭审场景下类案推送,辅助法官审判及当事人预期裁判结果、指导法庭调解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和服判息诉率。
市中院副院长宋耿金说,下步该院将以“大数据智慧法庭”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契机,与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新浪司法频道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大数据智慧法庭系统,积极将智慧法院建设推向深入,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推动新时代金华法院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