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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获批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8-12-06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包括宁波在内的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获批。

  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核心区,近年来宁波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为将前期试点取得的经验、机制和模式进行全面提升,在更高层次构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区域,宁波积极谋划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围绕建设“国家现代海洋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海洋绿色协调发展样板区”“国家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基地”,构筑“一体二湾多岛”格局,总面积149平方公里。其中,“一体”指象山半岛为示范区主体,重点布局的海洋工程装备区块、海洋智慧科技区块、海洋旅游(影视休闲)区块、渔港经济区块,主要位于象山县,面积约105平方公里;“二湾”指象山港湾和宁波三门湾,象山港湾重点布局海洋旅游(康体养生)区块,宁波三门湾重点布局海洋生物医药区块,主要位于奉化和宁海相关区域;“多岛”指环绕象山半岛的若干岛屿,对应所在功能区块承担相应功能。

  作为主体区的象山占示范区总面积的70.5%,自2011年获批全省首个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以来,象山县依托独特的海洋资源优势,精心构筑海洋开发大平台,积极探索海洋开发与保护新路径,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先后获得全国首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海洋管理创新试点单位等称号,并创建了全国首个海洋产权交易中心。2017年,象山县实现海洋经济生产总值300亿元,占全县GDP的60%,不断向现代化海洋经济强县跨越。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将全面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格局,率先构建生态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不断提高陆海统筹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统筹加强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着力建成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国家海洋绿色协调发展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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