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南京 > 文字新闻
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项目等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江宁区财政局  发布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采购项目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2022-2023年度江宁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车辆租赁、乘用车(客车)、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工程类、家具用具、公务印刷、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等定点采购项目做了进一步明确,主要对履约期限、限额标准、采购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协助做好对区内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及时反馈定点供应商相关信息。同时,区财政局职能科室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不定期组织对区各有关单位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进一步推动提高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上一条:我县2021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绩效评价工作在全省荣获“A”类等次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