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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窗口:《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携新版营业执照隆重登场
发布时间:2022-03-07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日下午2时左右,在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绩溪中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领取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的本县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没想到现在办事这么方便,可以全部在网上操作,无需到现场填表格交材料,一天之内营业执照和公章都办理好了,关键是全免费!现在的政策就是好!” 绩溪中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办人周先生由衷地说道。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解决了原来立法比较分散、制度规则不统一、内容相对滞后的问题,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首次明确了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压缩了登记环节、精简了申请材料,进一步提高了登记效率;《条例》要求整个办理流程“登记全实名”,对“虚假登记”予以严惩;《条例》增设了歇业登记,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条例》实施后,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5部法规同时废止。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窗口将全力抓好《条例》的贯彻和宣传工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树立规范、高效、便民的注册窗口新形象,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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