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有困难可申请“歇一歇”!鹿城办结首件企业歇业登记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鹿城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
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增歇业制度,为特定情形下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日前,温州谨行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滕先生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审批窗口递交了歇业备案材料,他仅需申请书+承诺书,耗时5分钟,便成功办理歇业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增设歇业制度后,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歇业并不必然导致市场主体被注销,而是基于现实考量,让市场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停止营业,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再恢复营业。处于歇业期间的市场主体若遇到适当的商业机会也可抓住机遇,开展经营活动,提前结束歇业状态。这意味着,滕先生在三年之内可根据情况随时恢复营业,无需重新走办证办照流程。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同时,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