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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新举措“53条”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2018-11-2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于佳欣)我国于23日发布了《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以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之际推出新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其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53条”主要涉及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53条”旨在着力打通有关工作的“堵点”和“难点”。

  商务部外国投资司司长唐文弘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相关措施有四方面亮点,包括推进简政放权、做好监管和服务、开展创新探索、注重国家安全等。

  唐文弘说,在简政放权方面,既有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比例、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等降低准入门槛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这类向地方下放权限的措施。

  在创新探索方面,通过开展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研究和探索,促进中欧班列业务发展,有望填补国际陆路运输规则空白。

  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介绍,这次发布的若干措施涉及金融的共有12条,主要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为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等。

  他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逐步缩短金融领域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宽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自由流动。

  中国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介绍说,53项措施中9项涉及海关工作。其中,海关牵头或单独办理的有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增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等6项,协办的有支持开展航空维修保税监管等3项。

  陈振冲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细化分解落实,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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