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会议 会议决定,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2月10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磐安工业园区
1月24日下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标,副主任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卢海浪、张方荣、陈国慧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斌,县法院院长蔡益军,县检察院检察长徐亮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暂定五天。
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磐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人代会有关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磐安县“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草案)》的报告;通报2021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县人大代表好建议名单;通报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测评结果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