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自2021年1月起执行。
为确保调整待遇及时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县财政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迅速组织实施,积极筹措资金,从预备费中安排1800万元用于15万受益人群调待发放,已于近日全部补发到位。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