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证保险”试点两月我市惠及货值3900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11月1日起,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
该项改革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
9月1日起,海关总署借鉴国际经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十个税收大关开展由中银保险、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三家保险公司参与的“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如皋海关作为首批试点海关,积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截至11月9日,我市已受理了两家企业的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共涉及保险金额700万元,货值3900万元。
如皋海关监控科副科长郑天祥介绍说:“关税保证保险可惠及除失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手续简便、保额灵活、不占用企业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为广大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有利于企业减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