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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丽保”让龙泉群众看病有“医”靠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丽水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

  “真的太感谢‘浙丽保’了,一下子减轻了家庭负担。”近日,龙泉西街街道河村村民胡火松在谈到“浙丽保”时这样说道。原来在去年2月,胡火松因心脏疾病到上海就医,前后共产生医疗费用近20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支付14万元。好在他交了一份“浙丽保”,一下子帮助他报销了7万多元,大大减轻了他的经济负担。

  如今,胡火松常对身边的亲人朋友说,及时参保“浙丽保”是有先见之明的,等意外发生就来不及了,保险就是给自己预留一份保障。

  同样享受到“浙丽保”报销待遇的还有龙南乡的洪朝奶。2021年5月,83岁的洪朝奶因为心脏方面的疾病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近35万元,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他个人仍需支付近27万元。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笔巨额费用。“‘浙丽保’又报销了将近18万元,真的非常感谢这项政策!”洪朝奶的妻子张爱芝事后深有感触地说。

  “浙丽保”秉持着政府主导、公益运行的原则,今年在原先的基础上将保障待遇全面升级。在保障范围上扩面,“浙丽保”清单覆盖基本医保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具体数量由原来671个自费药品、31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扩大到699个自费药品、70个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费医用材料。

  其次是下调起付标准。“浙丽保”起付标准1.8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费用)以下部分,增设三档待遇:第一档为1.5万元到1.8万元之间报销50%;第二档为1万元到1.5万元之间报销30%;第三档为0.5万元到1万元之间报销20%。以上两项升级待遇,均追溯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浙丽保’是商保承办的补充医疗保险,保费低、待遇好,而且不限年龄、病史,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并且结算便捷,丽水市内只凭医保卡在医疗机构就能实时结算,丽水市外就医自理、自负部分凭医保卡实时结算,自费部分凭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费用报销就行。”龙泉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报销人数达44936人,金额1228万余元,2022年参保人数2383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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