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嘉定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成立揭牌仪式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举行。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斌,嘉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劲松,静安区法院代理院长孙静,嘉定区法院院长顾全出席会议。
仪式上,上海市嘉定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正式揭牌。“调处中心”由静安区法院、嘉定区法院、嘉定区司法局共同成立,是专门协调化解嘉定区行政争议的平台。
“根据相关政策,上海法院就行政诉讼等案件采取集中管辖,涉嘉定区的行政诉讼案件嘉定区法院没有管辖权,由静安区法院集中管辖,这就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嘉定区相关行政机关及社会各方面亟需搭建与静安区法院的工作对接平台和渠道窗口;二是静安区法院也希望加强与嘉定区行政机关之间的日常沟通联络。”嘉定区法院副院长顾军伟道出了成立“调处中心”的缘由。
据悉,“调处中心”设在静安区法院嘉定巡回点,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调化解辖区行政争议案件,并对当事人予以法律上的释明和引导,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好静安区法院、嘉定区法院与辖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各方加强沟通协调,力求行政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静安区法院、嘉定区法院、嘉定区司法局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调处中心”的功能定位、调处范围、工作流程、联动化解等相关规章制度。
“区司法局有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区法院有诉调对接中心,今天又多了多元调处中心,关键字都是‘调解’,要在调解上下功夫。”嘉定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华强表示,接下来,司法局将依托该调处中心,召开相关会议,定期研商、研判相关案件,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调处中心的作用,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
会上,静安区法院通报了2021年涉嘉定区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嘉定区法院通报了2021年嘉定区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情况,嘉定区司法局通报了2021年嘉定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与会人员还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