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我市举行四季度重大项目观摩,位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的微纳新一代科技加速器产业化科技载体项目接受“检阅”,载体“开园即满租”的良好态势令人印象深刻。今年微纳园总产值将达130亿元、税收总额超7亿元,可实现亩均产值约4000万元、亩均税收约300万元,园区正以高效能创新资本推动高水准创新技术,形成高精尖创新集群,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
这是高新区科技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记者从高新区科技局获悉,该区最新出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进一步助力科创载体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
近年来,高新区高度重视科技创业载体建设,中电海康无锡物联网产业基地、朗新科技产业园等一批由龙头企业建设的科技园区和微纳园四期、生命科学创新园二期、天安智慧城二期、无锡中关村二期等园区先后开工建设,投资总规模超80亿元,拟建成总面积近150万平方米。这些在建载体将为创新型企业孵育成长提供优质的孵化成长载体。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高新区载体企业营业额超480亿元,税收近20亿元。全区已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的全过程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体系。
近期,国家、省、市分别公布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连获佳绩,其中,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0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中,微纳园、留创园、无锡中关村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获评“优秀”,占全市获评优秀数的30%,优秀数全市第一;全区参评的7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绩效考核全部获得“良好(B类)”以上。全区拥有的国家、省、市三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运营绩效优良率保持全市第一。
“《实施办法》的出台,为科技创业载体发展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高新区科技局人士表示,《实施办法》支持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展,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对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建设和运营绩效进行支持和奖励。同时明确科研载体分割转让办法,引导鼓励重点科技企业稳心留根,扎根高新区发展壮大。
为充分发挥各科技创业载体的引育资源优势,《实施办法》除了给予投融资、房租减免等方面的支持外,还根据科技载体的运营和引育绩效加大支持力度。比如在众创空间建设方面,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给予建设支持资金20万元,省级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追加至50万元,国家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追加至80万元。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建设支持资金30万元;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追加至100万元;经国家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追加至200万元。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将助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高新区科技创业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激发科技创业载体发展活力,构建更趋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提升创新创业载体服务能力。”高新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