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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监管完成摸底排查 “超生”互联网小贷求解
发布时间:2018-11-1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所有金融业务必须持牌要求下,互联网小贷资质成为他们最能接近的一种可能。

  多家开展互联网借贷业务、P2P公司负责人近期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流时,均表示仍在积极沟通申请互联网小贷业务资质。

  “地方政府人士告诉我们,现在门槛很高,注册资本金要5亿起批准的可能性还比较大。”一家互金公司负责人称。

  不过,这大概率是一种一厢情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确认,互联网小贷明确已经暂停审批。全国最早审批互联网小贷资质的重庆市金融办(现称“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回复咨询时也表示,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38号文件(下称“138号文”)要求,已暂停新批设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多地互联网小贷“超生”

  138号文于2017年11月21日下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多家互联网小贷公司在此后一个月间在多地仍有成立。

  21世纪经济报道通过天眼查梳理,互联网小贷最近一次获批,是在2017年12月15日,湖南长沙批准的浩瀚汇通互联网小贷公司,其股东为广州天汇资本和湖南映客互娱网络信息公司(映客直播)。

  此外,江苏无锡市批设五星金服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山西临汾批设安易信互联网小贷公司,宁夏银川批设海胜通互联网小贷公司;搜狗去年11月22日注册成立搜狗(汕头)互联网小贷公司,与138号文擦身险过。

  早在2017年2月,原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在出席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简称“中贷协”)会员大会时就指出,希望各地慎重批设互联网小贷,慎重对待小贷跨区经营。但当时并无监管文件明确下发,许多公司或出于业务需要、或囤牌照考虑反而抓紧申设互联网小贷。

  在重庆、广州等原有互联网小贷密集区域加强要求外,一些较偏远地区反而出于招商引资考虑,为申设机构打开方便之门,多家互联网小贷机构反而在此后密集成立。申设地包括新疆乌苏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乌海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西藏拉萨市等等。

  李均峰曾指出,互联网小贷公司的批设,已经超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

  中贷协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白雪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互联网小贷跨区域经营,已超过了原来小贷公司不得跨省展业的监管规定。全国经营的金融业务应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否则形成监管套利。

  “一部分机构在互联网上发展得还不错,对普惠金融也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也不适合简单取缔,而是要想清楚怎么妥善地给其中好的机构补上‘户口’。”白雪梅指出。

  分类处置标准不明

  李均峰当时曾介绍,金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互联网小贷的相关指导意见,希望能给各地批设相关机构时予以指导。

  不过,相关监管办法仍未下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列入了国务院2018年工作计划,《条例》是小贷公司管理办法的上位法,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尚等待《条例》的出台。

  现金贷等问题引发监管关注之际,去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小贷公司网络小贷业务开展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对本地区互联网小贷经营情况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并给出整治时间表。

  受机构调整等多方因素影响,这一时间表有所延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广东和重庆地区小贷公司人士处了解到,地方金融局对注册在本地的互联网小贷进行了细致的摸底排查工作。

  重庆市小贷协会10月中旬披露,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业务整治现场验收工作收官。验收组按照“分类整改,限时验收,从严监管,全面规范”原则,根据既定的验收内容和标准逐一实地验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全流程监督限期整改到位。

  央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也中指出,部分小贷公司变相高杠杆放贷,对出资金融机构兜底承诺,从中收取高额息费,撬动大量金融机构资金变相放贷;部分小贷公司缺乏贷款审核管理,风控严重依赖外部信用评分体系。并且部分公司存在借款综合成本畸高、涉嫌高利贷、暴力催收引发刑事案件或涉众案件等问题。

  不过对于网络小贷公司下一步的监管,目前各地或仍处于迷茫中。有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方案》称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风险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各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和取缔类,但是分类的标准并未明确,到底什么情况下应该取缔?什么情况下整改后就可以视为合格?

  小贷监管之惑

  在10月18日的2018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白雪梅发布中贷协与人大普惠金融研究院在走访多地金融办和小贷公司后草拟的《中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现状调查与监管建议》。

  在肯定小贷公司在服务实体、运用科技方面积极意义后,白雪梅表示,根据行业初心和发展现状,对于小贷公司的管理中仍存在诸多不同看法需要明确,因此尚未能形成明确的政策建议。例如业界呼吁多年的,将小贷公司定位为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经营地域从县域、省域乃至跨省的挑战;是否要设定利率上限,是否按照期限和金额设定利率上限、融资杠杆等等。“我们抛出了几个还没有答案的问题,希望和业界探讨。”

  目前,小贷公司试点办法中仍然要求其杠杆率为不超过1.5倍,部分地区近年对这一比例略有突破,重庆最高为2.3倍。此前,部分互联网小贷公司通过ABS途径将资产出表杠杆奇高,引发市场关注。《方案》要求,互联网小贷杠杆率表内、表外合并计算并暂按当地现行比例执行,导致许多互联网小贷公司放缓业务或大幅增加注册资本金。但业界也多有争议,现行的小贷杠杆率是否合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界获悉,中贷协在10月末向行业下发收集小贷公司融资杠杆等立法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小贷公司立法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有关部门希望就小贷融资杠杆方面收集立法建议。收集内容包括:传统小贷融资杠杆现状以及建议;互联网小贷的融资杠杆现状及司法建议;小贷行业有无违规操作的现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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