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多措并举确保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确保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近期,县物价局会同县供电公司以及粮食、农委、林业等部门,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让更多的实体经济主体知晓惠农电价政策,更多符合政策的经济实体应享尽享改革的红利。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明确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适用范围。即:农业用电、林木培育和种植用电、畜牧业用电、渔业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农业灌溉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等八大类。尤其农产品初加工具体范围分和详细规定。
二是会同国网县供电公司公布经确认的新增粮食、茶叶初加工、林木培育和种植用电企业(用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名单,并明确对已按原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户),继续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三是对已上报尚未确认的粮食、茶叶初加工、林木培育和种植用电企业(用户),确认后予以公布。
四是公布新增粮食、茶叶初加工、林木培育和种植企业(用户)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自2018年8月15日起执行,供电部门按此执行时间实行多退少补,予以结算。
五是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类经营主体用电,供电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县物价局畅通12358举报电话,及时办理各类经营主体用电价格投诉,对照政策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