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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和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颍泉区政办  发布开发区: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

  12月9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纠纷案件,颍泉区人民政府区长刘万和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区政府法律顾问,区司法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出庭。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刘万和认真听取原告及其代理律师的诉求,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解释和回应。庭审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案件将择日宣判。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颍泉区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2021年4月以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100%。一是源头预防,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区政府党组集中学法和组成人员学法制度,邀请省市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3名资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区、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扎实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区政府决策前必须经司法合法性审核,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二是制度把控,规范职责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部门行政应诉报备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常效、常态化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对标对表,做到“出庭有人、应诉有声”。三是考核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督察、依法行政考核,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等督察考核内容。建立行政机关未出庭应诉情况实时通报制度,对出庭应诉率没有达到100%的或者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因行政机关未依法应诉举证导致案件败诉等追究相关责任,以监督倒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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