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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完成宁波首例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江北人民政府网  发布开发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这政策真是一场及时雨,让我能在宁波就把这要紧事办掉,真的太便民了。”近日,在江北户证中心,纪先生顺利地为自己刚出生的小孩办理了新生儿入户申请,成为宁波首位享受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便利的群众。

  记者了解到,纪先生与爱人均非宁波本地人,但两口子长期生活在宁波市。11月16日,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在感受喜悦的同时他们也为孩子的户口着急万分。“我们都生活在宁波,现在的情况下一时半会儿也回不了老家。小孩户口还没有落下,我也很着急。”几天前,纪先生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一则关于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可以在浙江申请的新闻,他这才怀着忐忑又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江北户证中心咨询。经户籍民警审核,纪先生的妻子正是长三角区域里的江苏户口,孩子在浙江出生,正好符合了长三角区域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条件,于是当场为纪先生的孩子办理了新生儿入户业务。

  据悉,11月23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这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将有力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申请人(即新生儿父母)只需要提供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邮寄信息、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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