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田健晖为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庆元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浙江庆元工业园区
11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松,副主任刘义平、吴建华、林高平、叶武及委员出席。副主任王林生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章作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柳昌发,县法院院长黄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胡献如请求辞去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田健晖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田健晖在表态发言中表示,踏上这片干事创业的热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工作中,将倍加珍惜这个为庆元人民服务的宝贵机会,扛起责任、尽心竭力、倾情奉献,接好庆元发展接力棒,坚持做到一腔忠诚讲政治、一往无前抓发展、一心为民增福祉、一致步调聚合力、一身正气树形象;秉持实干担当的作风,当庆元人、讲庆元话、干庆元事,只争朝夕,全情投入,拼命苦干,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向庆元人民交上优异的答卷,为庆元发展增光添彩、作出贡献。
会议还决定接受叶仪俊请求辞去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丁丰为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事项。
吴青松向新当选的田健晖、丁丰等同志颁发任命书。县人民政府代县长田健晖、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丁丰等在会上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