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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启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衢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开发区: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水平,保障好广大优抚对象的切实利益,11月19日上午,衢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了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培训会,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移动智能终端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学习培训。衢江区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处进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移动智能终端系统培训。会议强调,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服务站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借此次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了解优抚对象现状,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及时、高效完成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理论教学、线下实地操作的方法,确保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掌握操作技术。会后,参会人员走进霞飞社区实地操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移动智能终端系统,现场为70余名优抚对象完成年度确认。

  根据相关要求,此次衢江区的年度确认对象预计4100余人,其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两参”人员、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等。

  此次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5日,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利用移动智能终端,采取现场确认、上门确认等方式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针对未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的、无法确认的,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后,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优抚对象或其家属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需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此次年度确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确保此次年度确认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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