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内先进地区金融前沿政策,聚焦区内实体企业、金融机构的痛点难点,苏州工业园区加速推进金融开放创新,“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积极对上争取,园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创新试点取得重大突破,获国家外管总局批复开展信贷资产跨境转让、外债便利化额度、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等五项创新试点政策。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正式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建设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创新试点实施细则》,标志着试点全面启动。园区金融管理部门积极会同苏州市外管局,组织区内各主要银行机构及相关单位就试点意向企业情况进行了梳理摸排,大力推动包括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外债便利化额度、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多项创新试点业务实现全省首发。
先行先试 金融开放创新“马不停蹄”
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企业借入外债须单次逐笔备案登记,而在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下,园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按照净资产的2倍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并在银行办理开户、结算和结售汇,既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又提升了企业融入资金的灵活性。
该项试点启动后,园区农行、中行、建行均在第一时间进行政策解读和宣导,快速对接企业需求,并与苏州外汇局密切联动,在政策启动首日即为区内3家实体企业办理了合计超28亿元的全省首批外债管理登记改革试点(即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
按照外债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可以选择采用“投注差”模式或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在园区,包括诸多生物医药企业在内的创新型企业集聚程度高,由于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的上限较低。此次,园区获批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对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的额度限制进行放宽,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可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入外债。试点启动后,园区中行迅速协助区内某企业落地了金额300万美元的全省首笔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打通了境外低成本融资渠道,有效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同样实现全省首发的还有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试点,针对银行普遍缺乏信贷资产跨境转让渠道的痛点,园区进一步拓宽跨境资产转让渠道,盘活存量信贷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腾出有效信贷规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启动后,园区中行积极联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匈牙利分行进行项目对接,快速落地全省首批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提升存量信贷资产灵活性的同时,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实现多方共赢。
为“双一流、新中心”贡献金融力量
近期,园区还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开展新一轮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试点,成为继天津、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之后,又一个先行先试开展该项试点的地区。新政下园区资金池企业准入门槛减半,资金池净流入(出)额度翻倍。
一直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园区紧跟国家金融改革步伐,通过中新协调理事会、开放创新综合试验、苏州自贸片区等平台,在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尤其是外汇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试点,在全省乃至全国先行先试,有效提升了园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有力支持园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此次五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创新试点政策获批,将极大助力园区和苏州自贸片区充分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丰富跨境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有效增加区内金融资源供给;进一步帮助园区跨国公司等大型企业打通境内外资金融通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吸引总部企业落户;进一步帮助园区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在内的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跨境融资难题;进一步助力园区引进国际创新资本,做大区内创新资本总体规模,激发资本活力,推动区域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建设区域产业资本中心高地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下一步,园区将积极会同外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推动银企对接,加快推进各项创新试点业务落地和扩面增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此外,园区还将持续优化完善QFLP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双重叠加优势,积极推动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落地见效,以更大的力度推动金融开放创新,为园区“双一流、新中心”建设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