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今日椒江 发布开发区:浙江台州经济开发区
记者从11月5日上午召开的椒江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按椒政办发﹝2011﹞59号中第八条规定办理。
椒江区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人洪辉说,属引水工程、洪家小集镇建设户籍制度改革范围的,仍按村民待遇;子女因上学购买户口农转非的,户口在椒江区内的,在申请建房时可按实计算人口数。家庭成员中的现役义务兵、在校学生(在职学生除外)以及服刑人员,可计入申请建造住宅用地人口数。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农民居住权益,涉及村级组织、街道办事处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目前,我区各街道已全部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联审联查机制,全面实行线上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