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项目,切实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权益保障,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弋江区人社局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助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是科学而充分的岗位开发。弋江区人社局根据本区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就业难易程度、现有公益性岗位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资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岗位年度开发计划和方案,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服务。开发岗位包括: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二是规范而合理的岗位聘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布信息、提出申请、供需对接、用工备案”的程序,弋江区人社局努力做好公益性岗位聘任工作。在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后,及时对外发布信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调查,掌握企业的用工需求,通过走访、电话访问等形式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强化人岗对接,提高聘任工作效能。
三是严格而合法的岗位管理。弋江区人社局严格遵循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是必要而适当的岗位监督。弋江区人社局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将公益性岗位开发、招录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资金监管,核实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标准和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制定巡查制度,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进行回访,做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