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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委编办以“五同五共”亮出监督检查清廉利剑
发布时间:2021-10-13  来源:景宁县梧桐乡  发布开发区: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

  近两年来,景宁县委编办坚持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干部监督、巡察、审计工作联动机制,创新发挥组织巡察利剑、审计权威,形成监督合力,既有力促进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又从聚焦主业主责上扬起“清廉”利剑,大大加强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同纬站位,巡审政策共学。我们坚持政治高站位,深入开展政策学习,进一步增强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做好机构编制事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景宁县委编办把创新举措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年度赶考标杆,率先在全市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方案,采取“一学二考三用”系列举措,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青干班培训课程和党校学习课程,推行全县新提任党政正职任前考试,实现全县各单位分管领导及人事干部《条例》学习考试全覆盖,制定出台《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使广大领导干部学《条例》、知《条例》、遵《条例》、用《条例》。二是将《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起来,积极会同巡察、审计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口径范围和纪律要求,确保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涉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重点、方式和标准,扎实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意识强起来、制度立起来、规矩严起来。

  二、同频规划,巡审机制共研。我们坚持谋划在先,合作交流,避免工作重复,形成巡审查机制多家共研局面。一是共谋划。县委编办改变以往被动配合为主动参与,摈弃“走过场”“报报数据”的应付做法,年初就与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沟通对接,研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县委编办结合省市工作要点,根据上年度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三定”规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提出年度监督检查要点,切实通过监督检查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用活,实现机构编制使用率的最大化。二是精对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审计工作精准对接,综合考量巡审对象、巡审人员及巡审职责边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实现政治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和机构编制监督的深度融合,确保共同推进、总结提升,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确保在“巡审联动”中实现机构编制督查派驻全方位、全覆盖。近两年来已参与完成巡察4轮32家单位,审计15家单位。

  三、同步进驻,巡审问题共商。我们坚持按计划同步进驻相关单位,实行巡审问题共商,形成浓厚的联合督查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一是专人进驻。根据计划安排,县委编办安排专人与巡察组、审计组人员同步进点入驻被巡审单位,巡审未完成不撤人。二是突出重点。以机构更名、机构升格、机构撤并等程序是否规范科学,机构挂牌是否规范,股级干部是否按程序报批、是否按职数配备,科级领导职务、股级职务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超越机构编制文件自行设置职务名称等为重点,每月梳理非政策原因超编问题。三是创新方式。通过“听”(听被巡审对象任职以来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人员增减情况,中层干部调整情况等了解机构编制概况。)、“比”(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与养老、工作等系统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和综合分析)、“谈”(实地座谈了解该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管理的相关情况)、“看”(实地查看相关单位挂牌、人员在岗情况)、“查”(查验印发的各类文件、人员名册、领导调整手续、干部任免文件、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审批表、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等手续,查验违规进人、混编混岗等现象)等方式方法,在涉及机构编制事项中“追踪印证”,共同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四是共商共享。县委编办与县委巡察办、审计局、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建立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措施并举的工作机制。在落实纪律规矩、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树牢机构编制底线思维等方面发挥巡察、审计专业特长,形成监督合力,精准发现问题“源头”,找准问题“病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共同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健康有序。

  四、同向发力,巡审整改共治。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同向发力,强化整改落实,在巡审过程中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实现共赢目标。一是县委编办第一时间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单位,要求即时即改,传导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压力。二是检查人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清单,落实跟踪管理,把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做足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倒逼问题部门党委(组)担当作为,确保整改见成效。对巡察、审计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纳入巡审报告。三是编印了“一把手”函告书,及时告知各单位“一把手”关于机构编制相关政策。

  五、同责并进,巡审成果共享。我们坚持“以结果论英雄”,明确职责,有效推动巡审成果共享。一是统一意见。县委编办将问题整改成效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巡审意见提交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后,再明确部署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对巡审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从而把巡审中的机构编制监督成果和建议转化为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化解风险和提升效能的重要措施,形成良好的巡审成果反馈链,有效防范违反机构编制条例问题的发生。二是明确措施。将问题整改结果与机构编制事项受理相挂钩,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事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机构编制部门按管理权限暂停其机构调整、招录(聘)计划审核、进人入编、社会信用代码证办理等工作。三是扩大效用。每年将机构编制管理使用情况单列为年度综合考核“加扣分”内容,以考核手段督促部门党委(组)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改革后,景宁县委编办在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化和经常化工作运行中,开展巡审结合监督检查60余次,督促落实整改问题51个。两年来,景宁县委编办以“五同五共”有力推动监督检查全覆盖,增强了监督检查的聚合力、机构编制的约束力和上级政策的执行力,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执纪、创新“清廉编制”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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