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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人才引进行动“含金量”十足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全力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诚邀四海精英扎根创新热土,芜湖拿出了诚意满满的“大手笔”——重磅推出的“紫云英人才计划”中,更具区域竞争力的五大人才引进行动“含金量”十足。

  高层次人才 最高120万元购房补贴

  “紫云英人才计划”在我市原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做出了更具吸引力的调整:围绕支柱和战新产业推动产才融合发展,简化程序“一事一议”,对世界一流的拔尖人才和团队的引进,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支持。每年评选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对经认定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0万元总额的资助。

  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引进的A层次、B层次、C层次人才在芜湖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分别给予最高120万元、80万元、40万元购房补贴,或享受最高每月7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将落实人才事业编制保障,对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经认定符合人才分类目录中C5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不受事业单位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限制。

  高校应届毕业生每人1000元“面试补贴”

  为吸引青年英才来芜就业创业,“紫云英人才计划”出台更多新政:每年定向“双一流”重点院校引进一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聘任市属国有企业副总、总经理助理,分别于3年、5年后,经考核可调任党政机关。对外地来芜参加统一招聘面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面试补贴。对应届毕业留芜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1年。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人才购房福利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补贴额度加大:在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根据工作能力和实绩,给予购房款最高10%补贴。上述租房和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原有激励创新创业的政策继续实施:对市级以上大赛获奖项目落地转化,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建设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创业社区等人才创业孵化载体,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对入驻的人才创业实体,给予每年最高3.5万元租金和水电费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评选5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研发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芜湖籍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为发挥芜湖籍在外人才优势,鼓励芜湖籍人才回乡就业创业,参与家乡发展,“凤还巢”行动将通过强化在外商会、校友会等作用,定期开展“百名企业家芜湖行”、“百名教授、博士芜湖行”等联络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吸引在外人才回芜创新创业。

  开展“星汇芜湖”活动,重点关注芜湖优秀高中毕业生,定期组织他们走进芜湖企业参观考察等。完善芜湖籍在外人才信息库,选聘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芜湖籍优秀在外人才授予“芜湖招才大使”称号,通过他们宣传推介我市发展优势和人才政策。

  向海外人才抛出“橄榄枝”

  “紫云英人才计划”还向海外人才抛出“橄榄枝”,树立“海聚英才”引才品牌,加强海外人才联系,成立芜湖欧美同学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定期举办“双招双引”国(境)外优秀人才日活动。

  加大留学人才回国和外国优秀人才来芜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择优支持20个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研发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国家、省重点引智项目,按1:1比例配套支持;省级普通项目给予2万元支持。对获评为国家“友谊奖”、省“黄山友谊奖”的外籍专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被获评为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含驻芜企事业单位)的,按1:1比例配套支持,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批为国家、省级引智基地项目的,在设立期内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柔性引进人才单位最高得200万元总额资助

  按照“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原则,我市鼓励支持芜湖企业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挂职兼职、周末工程师等方式柔性引智。“紫云英人才计划”新增“对于以项目柔性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给予引才单位最高200万元总额的资助。”

  为加大博士后引进力度,“紫云英人才计划”提高了补助标准:对新设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设站补助经费。对经年度绩效评估达标的,最高给予20万元运营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得省以上博士后管理部门资助的,按照资助经费1:1配套支持。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4万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对出站留芜工作的博士后可继续享受我市人才政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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