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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科技人员获得感 推动科技成果快转化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政府上月公布了最新出炉的《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简称“科技改革30条”)。国庆节前,我市科技部门邀省宣讲团成员、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孙斌,为我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在通高校院所、市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作专题政策培训。

  记者了解到,“科技改革30条”,从改革科研管理机制、扩大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等四个方面着力,有望进一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加快创新步伐。

  改革体制,

  扩大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

  “科技改革30条”改革什么?首先是科研管理体制。在经费预算环节,实行综合预算编制管理,大幅简化科目数量;省级项目可自主调剂全部预算科目,不受比例限制。此外,在经费使用、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也出台相应改革措施。

  “科研人员不再忙于报销、行政考核等繁琐的行政事务,真正从中解放出来,把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南通大学科技处处长杨宇明说,“科技改革30条”进一步优化项目财务审计规程,完善项目过程管理和评价验收,在财务方面也给予课题组负责人更大权力,让管理更加贴近科研。

  政策还赋予高校院所更多科研自主权。在高校院所横向经费管理方面,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方式,允许高校院所自主确定使用范围和标准,不纳入单位预算。在用人自主权方面,建立高校院所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对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允许高校院所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加大投入,

  助推创新成果转化

  “科技改革30条”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中提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据实扣除后,一定期限内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税前加计扣除。“这项政策,在今年可以为我们企业减税200万元左右。”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冒鑫鹏说,这无疑是看得见的一大利好。

  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让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政策围绕重大成果创造,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每年组织若干重大原创性研究项目,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方向,自主设置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经费使用。大幅增加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允许省属高校提取20%作为奖励经费。围绕重大成果转化,对企业研发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由省成果转化资金给予同等力度支持。将在省内转化成果的收益奖励比例提高到70%,同时规定2年内未转化的,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奖励比例提高,让科研人员有了更多的获得感,调动了大家的创新动力。”江苏沿江地区农科所科研管理科科长郝德荣说。

  作为保障,政策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明确2019年至2021年省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保持年均10%以上增幅,2020年省市县三级财政科技总投入达500亿元。

  宽容失败,

  让科技人员更有信心

  针对科技创新可能面临的失败,“科技改革30条”强调要着力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建立补偿机制,对未实现预期目标、但有重大探索价值的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经专家评议,可继续支持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研究。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援助机制,对未实现预期目标、但有重大市场应用价值的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通过适当补偿方式支持承担单位继续开展产业化开发;对创业失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继续创业能力的可以由地方发放创业补助。

  “有了这个基础,我们也能更加专注地围绕长期目标去研究开发农作物的新品种,研发绿色、高效的农作物生产技术、模式。”郝德荣说,这一举措让科技人员有信心、有耐心、有定力地开展自主创新,以此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发展。

  除了允许失败,对创新成功的单位和个人,“科技改革30条”还增大了奖励机制。增设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对获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成果的,直接提名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成果完成团队享有该成果转让100%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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