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人民资讯
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了《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我省农机补贴将向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方面倾斜。
根据方案,我省结合各地农业生产需要自下而上征集各市意见,选取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共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面向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公开征集拟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积极开展农机专项鉴定,按规定列入补贴范围,可按年度调整。对重点支持但尚不能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的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等,面向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公开征集拟纳入试点的产品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组织遴选,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方案明确,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我省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 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同时,2021年起,我省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逐步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