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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法院: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

  进入新时代,2021年,南浔在浙江省率先提出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的奋斗目标。在共同富裕的美丽蓝图中,人民法院将永葆为民初心,坚持实干为先,用公正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南浔贾客舟中市,西塞人家水上耕。”运河畔边,浔商兴起,元代韩奕这首《湖州道中》,道尽古代浔商依水就市的繁茂景象。地处浙北的南浔,曾以“耕桑之富”享誉全国。

  放心经营“有服务”

  共同富裕离不开高质量发展,而法治则是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最好的营商环境。

  电梯产业是南浔区特色支柱产业。2019年7月,南浔某电梯公司起诉江苏某置业公司,要求支付合同价款638万余元。“电梯早已经安装到位了,但是钱就是不给我们。”该电梯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忿忿不平,“他们说钱给了代理人,可我们明明约定好了钱要打到公司账户的呀。”官司打到法院,江苏某置业公司也很委屈:“代理人拿着电梯公司的授权书,我们当然相信他了,怎么还要出六百多万呢?”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授权不明情形下代理人滥用代理权导致企业权益受损的案件,南浔法院开庭审理后发现,代理人在委托授权范围之外擅自变更合同,改变款项接收方式,私自代收大额货款,江苏某置业公司也没有严格审查,履行付款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其亦未能举证证明实际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某置业公司向南浔某电梯公司支付电梯款289万余元。事后,承办法官向两家公司介绍了代理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提示其在相关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双方企业的负责人连连感叹:“没想到打官司还有‘售后服务’,让我们明明白白吸取教训,以后做生意就不会犯错了!”

  近年来,南浔法院在全力提高涉企纠纷审判执行质效的同时,还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引入电梯、地板、电磁线等行业协会调解组织,搭建高效、便捷的化解纠纷新平台,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为企业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解纷只需“一件事”

  经济发展了,如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没有“快速兑现”,那么共同富裕所追求的美好生活也就无从谈起。

  “真的没想到我的案子从走进法院到走出法院居然只用了两天时间,这真是太快啦!”侯某刚刚处理完自己的交通事故纠纷,不免有点兴奋。

  原来,侯某骑车与丁某的私家车相撞,受了不小的损失,协商未果就告到了法院。“您放心,这个案子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交给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调解,保证又快又好。”

  南浔法院立案人员直接利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案件分流机制和纠纷调处资源,引导侯某选择最佳方式进行处理。经过调解,侯某、丁某及保险公司在第二天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侯某最终获赔13万余元。过去,一个月未必能处理好的交通事故纠纷,现在两天就妥善化解了。

  “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才能带来更多的司法获得感。”据南浔法院立案庭庭长沈静介绍,南浔法院长期致力于诉源治理工作,通过设置人民调解、诉前委托调解、立案调解三道“过滤网”,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精耕细作“有底气”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乡村振兴战略的宏图同样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南浔区菱湖镇是全国三大淡水鱼生产基地之一和全国淡水鱼苗繁殖基地,作为农业部命名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渔业年产量近5万吨,约占湖州渔业总产量的23%

  刘师傅长年养鱼,最近却犯了愁,“两年前买的鱼饲料质量有问题,养的鱼全死了。饲料公司最近却来告我,我哪付得出这40多万元饲料钱啊。”

  菱湖法庭初步调查后发现,饲料公司持有刘师傅签字的所有送货单及对账单,而刘师傅所说的情况发生在两年前,当时并没有留下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机械办案,势必要让刘师傅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为了更好维护刘师傅的合法权益,菱湖法庭依托驻渔业协会“水哥法官工作室”,找到渔业协会的沈会长一起走访调查了使用过该公司饲料的其他养殖户,了解到该饲料公司在本地存在多起因饲料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事件。

  掌握一手情况后,承办人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将调查走访的结果告知饲料公司。该公司自知理亏,遂同意减免大部分饲料款。

  “真的太好了,感谢法院给了我们好好养鱼的底气!”刘师傅同意了调解方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南浔法院根据辖区法庭实际,深入挖掘特色,深化打造“一庭一品”建设工程,形成“渔事帮帮团”“助企之家”“知产助力站”等特色工作品牌,将人民法庭的乡土优势、法治优势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统一起来,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老年服务“真贴心”

  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司法服务进入数字时代,怎样不让“数字服务”成为“数字鸿沟”,也是南浔法院在不断探索的议题。

  今年72岁的李奶奶,家住南浔区和孚镇,因身体不佳且无人照顾,经人介绍至刘阿姨处进行日常护理,但未就每月护理费用具体金额及日常生活费用作出约定。直到结算护理费用时,才发现开销与自己预估出入较大。

  “怎么可能花了这么多钱,我要报警!”李奶奶情绪激动,对前来上门组织调解的和孚法庭副庭长姚加黎大声说道。

  “李奶奶,刘阿姨对你照顾得无微不至,这点你也要考虑进去呀。”姚庭长一句话说进了李奶奶的心里,“到底花了多少钱,钱该不该花,我们法院会替你主持公道的。”听到这里,李奶奶终于放了心,在法庭、派出所、调解员多方努力下,双方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今年2月,南浔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五项服务措施》,针对涉老纠纷的特点,提出了“暖人心”“适人心”“顺人心”“得人心”“入人心”五大服务。

  南浔法院副院长尹建峰介绍道:“老年人不应该成为被遗忘的群体,司法服务一个也不能少。我们出台了专门的办法,目的就是让老年人打官司也能感到贴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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