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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173项便民利企举措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9月14日,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9月17日起,全市人社系统将推出“十办五服务”便民利企举措,共涉及173项人社业务事项。今后,市民办理这173项事项将更加方便,有的事项一次都不用跑了,有的事项取消了一些证明材料。为确保“十办五服务”便民利企举措真正落地见效,市人社局还开通了监督电话83867259,接受市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十办 全城办

  主要是打破地域界限,下放审批权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出43项办事事项全市人社经办机构通办,群众和企业可以到就近的人社经办机构办理。

  43项全城办事项包括: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网上通办),社会保障卡非关键信息修改、个人申领、挂失、解除挂失、损坏换卡、信息变更、预挂失等。

  一证办

  有25项民生事项可以一证办,群众只需要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办理相关民生事项,其他应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则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进行核对。

  25项可以一证办民生事项包括: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等。

  网上办

  有10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办,群众和企业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统一受理”平台办理相关“最多跑一次”事项。

  100项网上办事项包括: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延续审批、变更审批、注销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变更许可、注销许可、设立分支机构许可等。

  直接办

  一是办理转外就医、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院外检查(治疗)备案时,由具有出具相关意见资格的医疗机构根据医保政策直接登记;二是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规定的,可凭出院小结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备案;三是转外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有效期内转外地就医无需再备案。

  减证办

  一是取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的居住地证明材料;二是取消学生原籍地、实习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的学校证明材料;三是取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证登报声明。

  照常办

  压缩社保统征系统业务关账期。关账期间,所有社保业务正常收件,符合条件的正常办理。

  便捷办

  推出25项社保、就业业务事项提供免填单服务,个人业务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单位业务由经办人盖章签字确认,无需申请人填写表格。

  25项社保、就业业务经办免填单事项包括: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社会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随时办

  将17项就业创业政策补贴,由按指定时段申报调整为随时申报、定期发放。

  17项就业创业政策补贴随时申报事项包括: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生育补助金核准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领,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等。

  一事联办

  一是市本级、镇海区社保经办机构推出退休办理养老保险“一件事”(俗称办退休),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三个事项联办,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二是市本级、宁海县社保经办机构推出社保身后“一件事”,将“参保关系终止、死亡待遇核准支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三个事项联办,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跑零次

  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创新办理新模式,37项事项通过手机移动端、网上办实现全程网办, 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办成事,实现服务互动零距离。

  37项“跑零次”事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非经营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对象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医疗保险家庭共济网组网登记、变更登记和共济账户资金划转等。

  五服务

  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鉴证服务:由毕业生或接收单位将需要鉴证的就业协议拍照上传系统后,由就业管理部门按权限进行网上审核,并出具与书面鉴证意见具有同等效力的网上鉴证意见。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转短信告知和自助查询服务: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收到流动人员档案,及时将到档情况及档案号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告知本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系统,供流动人员查询;流动人员档案转出,及时将档案机要号以短信方式发送本人,方便流动人员查询到档情况。

  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专项服务:出国留学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保管、转接、回国建档、跨省流动和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教育管理等事项。

  社保业务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推出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离退休人员待遇变更核准支付、参保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核准支付等25项社保事项网上预约办理,设置专窗为预约对象提供服务。对部分规上企业提供2项上门服务。

  双休日(节假日)就医备案等服务: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推出双休日(节假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等7项就医备案事项办理,以及业务咨询、病历本调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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