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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入选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名单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近日,国家林业局发文通知,对象山县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标志着象山县正式列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队伍,是宁波市第一个获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县(市)区。

  文件指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已列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希望象山县把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备案和规划实施均超过两年的时间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注重求真务实,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了解,象山县已在2016年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象山县森林覆盖率达55.8%。下步,象山县将按照“提升城乡品质”“乡村振兴”“迎接亚运城市双修”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目前,《象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完成了招投标,由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规划编制。接下来将围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实地调查研究,高起点、高水平做好编制工作,争取2019年年初形成规划文本,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提供纲领性文件。

  高效率抓好创森保障。围绕部门职能机构整合,及时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完善创森办公室,加强创森工作组织保障,健全创森工作责任体系。并把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经验,紧扣《象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制订出台《象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狠抓绿化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场电子屏、文化墙、出租车广告牌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强化全民创森意识,努力营造创森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大力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培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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