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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溪街道坚持农村建房“四到场” 严控“违建”保障安全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景宁县鹤溪街道  发布开发区: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鹤溪街道加强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任务、规范操作流程,增强可操作性,落实工作人员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收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 制度,严防严控“违建超建”,保障建房质量安全。

  坚持建筑放样到场、明确建房坐标。在辖区农村农民建房审批后,鹤溪街道联合县住建局,经过丈量,确定村民住宅建设放样要求,参与建筑放样到场监管,并建立建房申请人管理卡,明确村民建房的坐标、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总建筑面积及建筑类型等相关信息。

  坚持基槽验收到场、确保建房质量。鹤溪街道组织人员会同承包商、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针对基槽的标高、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基底的土质类别及状态进行鉴别,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基底是否有不良土质存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扰动等,确保建房质量。

  坚持施工过程到场、保障建房安全。为避免农村建房施工安全隐患事故和乱搭乱建事件发生,鹤溪街道组织人员全程跟踪监管,严格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农户建筑材料的选择和施工的规范,严格按照审批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保障农村建房安全,严防严控“违建超建”,保障建房安全。

  坚持竣工验收到场、确保物证相符。针对竣工所交付的农村房屋其结构设计、建筑体量、高度和间距必须与原设计图相符、房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等标准;通过“四到场”,建房的村民不敢违也不想违,鹤溪街道监管在前、规范监管,让违建没有滋生的土壤,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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