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从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即日起正式启动2021年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组织,包括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可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及申报。最高奖励达100万元。
今年是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改革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质量奖效能,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市评审办组织对《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进行了修订,扩大了奖项覆盖面、增设了“义乌市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提升了奖励金额、增加了奖励名额。
新修订的质量奖管理办法鼓励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品牌建设中取得显着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调动全市各行各业争创质量奖,引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今年的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将参照新修订的《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申报2021年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必须要有扎实的质量基础工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此外,还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其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等要求。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各镇(街道)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申报详情及相关表格,可登录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专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