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沭阳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08.5元同比增长14.7%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今年一季度,沭阳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08.5元,同比增长14.7%,增速较去年上涨13.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30.1元,同比增长13.7%,增速较去年上涨1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59.7元,同比增长16.5%,增速较去年上涨15.2个百分点。
今年一季度,沭阳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08.5元,同比增长14.7%,增速较去年上涨13.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30.1元,同比增长13.7%,增速较去年上涨1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59.7元,同比增长16.5%,增速较去年上涨15.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