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获省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4858万元列嘉兴五县两区第一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海宁市获得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4858.17万元,列嘉兴五县两区第一。该专项资金包含省级统筹补充耕地补偿资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助和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等。2020年,海宁市共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2439亩、耕地垦造1933亩、旱改水40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