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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发布时间:2018-09-06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发布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

  开办企业取名登记更快更方便了。8月1日起,宁波杭州湾新区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当日便核准了“以梦为马(宁波)婚庆有限公司”第一家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此举大大提高了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据统计,目前新区已有106家企业完成名称自主申报。

  据了解,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决定,在杭州、舟山试点的基础上,8月1日起在浙江全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此前,名称预先申报需经过申报、审查、核准等步骤,较为繁琐;今后,凡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不用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自主取名后直接可申请设立登记,无需再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哪类企业可以直接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方案》明确,除需办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先申报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进行自主申报。比如:所在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拟申报需办前置事项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某某有限公司”或申冠“浙江”或无区域名称,其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这两类情形之外,其它企业名称无需实行预先核准。简而言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申报通过即可办理企业设立登记,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

  具体流程为:登入浙江工商全程电子化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http://wsdj.zjaic.gov.cn),除明确名称用字规范、名称禁限字库、名称行业表述以及名称组织形式等,申请人可以进入系统对拟取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并推送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醒的是: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保留30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30天,逾期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的名称不能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此外,申请人需要注意:实行名称自主申报要严格遵守企业名称相关规定。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名称禁限用库,如:不得与同一名称登记机关的同行业字号相同或相近,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等。同时,对世界500强、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等作相对保护,在征得同意或承诺后,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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