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我市与宁波、杭州、湖州三个设区市一起,获评2020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20年,我市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丽水建设,共有4个项目入选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列。
在创新实践上,我市建立“点评、交办、亮晒、通报、督察”五大机制全市覆盖,该做法获评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创新推进项目,还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工作简报》刊发推广。
在坚持改革破题方面,我市全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中介服务“网上竞价”改革列入国家发改委清费减负典型案例、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26条典型经验。率先出台《丽水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有效覆盖。此外,我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地级城市信用状况排名全国第13位。清理废止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文件112件。密集出台79项企业帮扶政策,为企业减负113.96亿元。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创建国家公园“丽水样本”的探索实践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还成立了全省首个水治理司法协同中心。
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我市推进《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创制性立法。《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正式施行。扎实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建立“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模式,公证参与终本管理破解“执行难”新模式成为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20大创新样本”,在全省率先出台《丽水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行政裁决总量、调解结案率均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