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8-08-17 来源:萧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的通知》,萧山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反映一座城市整体生态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也是城市价值魅力的无形资产和品牌。继国家生态县市“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后,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市创建工作随之调整。此次入选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萧山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努力分不开。
据了解,自2003年创建工作启动以来,萧山生态环保工作坚持以环境整治为抓手,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大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例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萧山起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排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不断加大全区重点企业VOCs排放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工作,提高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萧山以“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切入点,全面阻隔污染源。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每年对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详细摸底排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截至目前,萧山大气优良天数持续增加,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0.84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5.12%,全区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下一步,萧山将以此为新的起点,通过严格项目准入关,持续减少污染排放总量,强化全区环境监管高压态等举措,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开创萧山生态环保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