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社会民生得到充分保障。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金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破5万元,达50580元,同比增长5%。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545元,同比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365元,同比增长6.5%,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由2019年的2.08下降至2.03,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以“六稳”“六保”为支撑 工资性收入企稳回升
从收入构成看,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分为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四大项。去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四大项收入均实现正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去年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往年有所回落。对此,我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稳定向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推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呈现逐季回升态势。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前三季度(5.5%)提高1.0个百分点,比上半年(3.0%)提升3.5个百分点,比一季度(0.3%)提升6.2个百分点。
自我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工资性收入在农户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目前也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去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实现17678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前三季度(6.3%)提高1.2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
统计部门分析,数据企稳回升的背后,一方面得益于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稳岗就业举措,加大困难企业减负力度;另一方面得益于社保减免、稳岗返还等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后,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农村居民外出就业人数与人均就业时间持续回升。
战疫情抓春耕促生产 经营净收入缓慢增长
农民手中的产品运不出、卖不掉,农村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等行业恢复缓慢……去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从事这些行业的农民收入锐减,对经营净收入产生直接冲击。
随后,稳定粮食生产,恢复生猪生产,抓好蔬菜生产……春耕期间一系列举措让全市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农产品实现及时调运,农民的经营净收入在度过一季度的低迷期后迅速拉升、逐渐走高。二季度以来,农村居民中恢复生产经营的人员数量逐季增加,经营效益逐步好转。
数据显示,我市去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864元,同比增长2.9%,增速比前三季度(2.1%)提高0.8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
“目前,金华农村居民个体经营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种植畜牧业、传统制造业等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受疫情、恶劣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较为明显。”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想持续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必须不断加大对困难经营户扶危救困的力度,推广政策型农业保险落实落地,以提升农村小微企业与个体经营户的抗风险能力。
促改革释放农业潜能 财产净收入增长良好
分析数据发现,四大项收入中,去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的体量相对较小,只有1173元,但增速较快,同比增长8.7%,比前三季度(5.2%)提高3.5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
统计部门分析,这一方面得益于理财方式的增加与理财渠道的拓宽,利息红利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另外一方面得益于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使得城郊、镇郊等农村地区出租房的品质与面积进一步增加,带动农村居民房屋租金收入增长。
3月2日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去年是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开启之年,各地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能力和综合实力,探索出一条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至去年底,全市728个相对薄弱村已有347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
“当前,金华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还比较低,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相对不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尽管从数据上看,财产净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比不大,但潜力巨大。接下来应积极引导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推广义乌宅基地产权改革成果,继续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效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
政策性因素强力拉动 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
四大项收入中,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相对较低,但增长较快的还有转移净收入。去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650元,同比增长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提高低保与社会救济等保障标准,强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减免外出农民工与困难群众转移性支出,促使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
此外,2018年以来,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一揽子民生政策的出台和完善,也让成千上万农村居民得到实惠。
三年来,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至去年底,全市低保标准提高16.9%,特困供养标准提高34%,累计发放低保资金8.48亿元、特困供养资金1.09亿元。
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困难人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水平达95%以上,全市累计资助16万名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二档,累计资助金额2.49亿元。
教育扶贫全面推进,所有低收入农户子女全员全学段覆盖,共计资助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92万人次,资助金额5.79亿元。
保障范围不断拓展,低收入农户可享受有线电视费用减免和每月一定额度的生活用水、用电补贴。
至去年底,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493元,增长13.9%;收入增幅达农民人均收入增幅的2.13倍;低收入农户总量持续缩减,在低保标准提高8.6%的前提下,较2019年12月减少4921户7439人,户数人数均减少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