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订完善的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正式施行。今年将会有两次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分别是3月和11月,3月受理按老政策执行,11月受理按新政策执行。从明年开始,杭州每年积分落户申请时间调整至下半年。
此前,每年3月积分受理后,经过政府部门核实等流程,准落户名单约在7月至8月向社会公布。但是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当年入学报名的截止时间为6月底,有可能会出现“赶不上趟儿”的情况。改为11月受理后,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次年上半年就可以办理落户,不会影响子女入学报名。
本次积分落户的申请对象为持有在萧山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申请时间为3月1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为3月1日—4月10日(节假日除外),家长需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2021年9月计划就读萧山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仍按照积分入学政策执行。
线上申请通道可关注“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通过“积分管理”菜单中的“积分申请”模块在线办理。线下申请通道可去居住证地址所在地的积分受理窗口。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其中,捐赠、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取得。
此次政策修订还优化完善了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在积分分值设置上向居住和缴纳社保年限长的普通劳动者倾斜,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城市发展需要的人员落户问题。如“就业及参加社保”“住所及居住年限”和“来杭投资企业”指标最高分值分别由75分、45分和10分提高到120分、100分和80分。此外还强化社会服务贡献的分值,“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指标最高分值由10分增加至20分。从2021年11月起,只有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的人员,才可以提出积分落户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积分入学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学生本人已持有居住地为萧山区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有申请居住证积分。
届时,区教育局将依据入学申请人的适用积分,按居住地所在学区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申请人家庭在萧山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等条件,依次排出先后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