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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五项举措动态调整2021年单病种收付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26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医保局采取五项举措,不断优化病种付费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制定并出台了2021年度单病种收付费政策,单病种收付费项目从原来的830个缩减至548个,新增6个日间手术病种。新的单病种收付费政策将在3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是严定调整原则。在单病种收付费前期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和需求,针对部分病种设置不合理、治疗方式不明确、年度病例少等病种予以暂停使用;以全市病种次均费用为基准,对上下偏离值较大的病种,予以动态调整价格标准;结合临床发展,新增日间手术单病种;创新设立同病同价病种,推动分级诊疗。

  二是严把准入关口。坚持“应走尽走、应走必走”原则,全面推进按病种分组收付费,病种项目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额外费用,切实降低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增强参保群众就医获得感。

  三是严控退出准则。参保患者因特殊原因中途退出治疗或住院费用低于病种标准的50%的病例、住院天数不足该病种平均住院日的1/2以及转入ICU病房治疗且ICU病房住院日≥5日的重症患者,须退出按病种收付费。

  四是严盯执行环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病种收付费考核管理,及时将政策范围内费用占比、实际报销比、按病种付费结算率、违反诊疗规范规避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发生率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的结余资金考核或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等挂钩。

  五是严格后期监督。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病种组临床诊疗规范或者临床指南,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严禁因病种标准、并发症等原因推诿拒收危重患者、年老患者;严禁降低服务标准,故意缩短住院时间;严禁分解住院;严禁超标准收费;严禁将入院后检查检验等费用转为门诊收费或让患者外购药品等变相增加患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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