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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全省率先出台工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08-06  来源:芜湖日报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十八条措施打“组合拳”

工商部门刷新商事登记芜湖“新速度”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新活力,芜湖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最多跑一次”等多项创新举措。近日,芜湖市工商局在全省又率先出台工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发挥“组合拳”效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刷新商事登记芜湖“新速度”。

  据了解,十八条措施的第一至十条,体现改革中“放”的方面,放宽登记准入条件,放出市场活力与动力。十四至十六条主要体现“管”的方面措施,实施宽严相济、审慎监管的理念,管出公平与秩序。其它条款体现“服”的方面举措,通过优化服务措施,了解企业需求,提升服务品质。

  据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解读,十八条措施主要是优化审批疏堵点,全面提速证照核发;简政放权全面放宽准入条件;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企业全面升级四个方面。很多举措工商部门早已在推行,十八条措施对这些创新举措进行了深化和延伸。

  首先是优化审批疏堵点。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工商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础上,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委托受理、远程核准”试点,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受理向县、区登记注册窗口前移。在全省率先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部分登记事项实行“审核合一”当场办结。全面升级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在全省率先实现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由设立登记向变更、注销登记延伸,同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深化“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

  其次,进一步简政放权、准入条件全面放宽。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和名称申报一并办理,“即报即审”、“即审即核”。放宽企业住所登记。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供住所证明,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放宽新兴行业登记。围绕该市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兴行业工商登记分类指导目录》,登记部门可直接依据《目录》,允许新兴行业企业在经营范围内采取体现其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表述,创造性地开展登记服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创造条件。另外是放宽总部经济登记,简化国(境)外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是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十八条举措中建立了“首次轻微违法免予罚款处罚”制度。对首次轻微违法且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依法依规免于罚款处罚。明确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率先实施消费投诉公示试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服务企业全面升级,市工商部门将继续拓宽登记服务渠道。全面推进金融机构网点参与企业登记代理服务,试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业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拓宽“容缺受理”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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