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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 “管护先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08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开发区: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

  为改变“重建轻管”现状,金湖县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夯实管护基础,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新模式。

  明确管护人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下达后,立即落实工程的管护责任人。已规模流转的建成项目区,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选定管护人员;未流转的建成项目区,由管护实施主体负责选定管护人员。择优选择村组干部、有一定农田设施管理经验的村民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为管护人员,并签订管护合同。此外,明确责任人全程参与工程设计、建设和验收等环节,提升管护效果。

  细化各方责任。制定责任明确的建后管护机制,由管护人员承担日常巡视检查,泵站、闸门设备保养维护,中小沟渠、沉砂池清淤等日常管护工作;由管护实施主体负责对较大规模的沟渠维修清淤、道路修整、设备更换等专项管护工作。因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的毁损,在质量保证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和维修。因机械作业或人为故意损坏的,按照“谁破坏、谁维修”的原则,由管护实施主体责成损坏人予以修复。同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体系,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护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资金保障。除县级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用于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经费外,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组集体经济收益等,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同时,探索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提升项目资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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