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三举措做好动产抵押登记职责划转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登记职责由人民银行承担,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改革顺利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三项措施做好动产抵押登记职责划转有关衔接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改革过渡期相关工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改革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市监窗口继续向公众提供已登记的动产抵押信息公示服务。
二是认真做好历史登记信息电子化工作。做好纸质档案录入系统,已完成自《担保法》实施以来至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上线前所办理的所有动产抵押登记系统录入,并已妥善做好存量信息的数据移交工作。做好纸质档案移交,对于遗留的纸质档案,在做好登记的基础上,按照总局统一安排进行移交。
三是认真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改革宣传工作。积极向社会宣传改革工作,及时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新增登记或已登记信息的变更和注销。引导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过渡期满后仍有公示需求的当事人,尽早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信息补录。
截止2月2日已向公众提供已登记的动产抵押信息公示服务10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