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现有的18个自贸试验区共新设企业39.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为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最初为190项,“十三五”初期为122项,2020年已压减至30项,首张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仅27项。此外,“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累计达260项。专门出台24项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的措施,用于疫后重振。去年6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发布,自由贸易港建设蓬勃展开。
唐文弘表示,“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取得的主要成效体现在推动外商投资管理实现历史性变革。《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实现了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由“逐案审批”转为信息报告制的重大变革。率先在全国实施境外投资备案制、注册资本认缴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有效改善了投资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据介绍,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覆盖海关、税务等20多个部门和货物申报、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建设水平远超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已推广至全国。
在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效果明显。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创设的本外币一体化自由贸易账户,有效打通了企业境外融资通道,降低了融资成本,目前已在广东、天津、海南等地上线。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举措向全国推广。
“放管服”改革走在前列。“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启动,已于2019年实现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事项全覆盖。有关地方累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近3000项省级管理权限,初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政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等。
服务国家战略作用日益突出。各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突出区位资源优势。如上海搭建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已服务对接长三角地区3000多家企业;广东推动粤港澳制度软连通、跨境快速通关等政策扩大适用于大湾区等。
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逐步提升。自贸试验区深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速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如上海总部经济能级不断增强,天津飞机融资租赁已成为全球第二,福建飞机维修、江苏生物医药等均已形成一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