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新闻 > 消费品 > 文字新闻
一揽子政策催化 消费金融竞争格局将重塑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新华网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银行信用卡等方面的监管新规落地,消费金融竞争格局面临重塑。近日,银保监会发文对消费金融公司评级、分类监管,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规范化经营。同时,受制于监管,花呗、微粒贷等互联网借贷产品纷纷降额。此外,银行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迎来“松绑”,未来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竞争力或将提升。

  分析指出,消费金融在促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在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等机构广泛参与竞争下,居民消费信贷市场将从蓝海走向红海。

  多举措规范消费金融发展

  近来,多项促进消费金融市场规范发展的政策出炉。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具体评级得分,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数值越大表示机构风险或问题越大,需要监管关注的程度越高。对于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拟责令其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

  某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评级,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首次迎来分类监管时代,这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消金公司的规范化经营,对其健康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监管部门也在持续加强和改进对互联网消费信贷的监管。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重点“点名”当前网络平台借贷产品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包括信息披露不当、过度包装营销、过度收集和滥用客户信息等。此前银保监会还分别就信用卡借贷、金融直播营销等警示风险。

  “近期发布的一系列监管政策措施有助于规范消费金融市场秩序,防控各类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董希淼说。

  与此同时,银行消费信贷发展也迎来重磅利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近日下发,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即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业内指出,信用卡利率管制“松绑”,将增强信用卡业务在信用消费领域的竞争力。

  消费金融市场格局或重塑

  随着消费金融监管新规发布,市场竞争格局也面临重塑。未来,银行在信用消费领域竞争力或将提升。

  “多年来,信用卡业务在与其他信用消费产品的竞争中,尽管透支利率相同,但是由于在政策合规、交易场景、业务流程等诸多方面缺乏竞争优势而处于下风,此次通知的发布是让信用卡业务重新获得市场主流地位的重要举措。”信用卡资深专家董峥说。

  记者了解到,当前花呗、白条、借呗等互联网借贷产品的日利率大多也都在0.05%-0.035%。此次取消了信用卡透支利率0.05%-0.035%/日的上下限,可以视为信用卡业务强力解绑,彻底放开了信用卡在透支利率上的束缚,有利于银行信用卡与其他互联网信用消费产品交锋时占得有利位置。

  与此同时,花呗、微粒贷等互联网信贷产品近期还纷纷降低授信额度。近期,有用户表示自己的花呗额度被降低了,不少用户反馈额度被降到3000元以下。对此,花呗方面证实,近期正在调整部分年轻用户的额度,倡导更理性的消费习惯。微众银行方面近日表示,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微众银行微粒贷产品个人消费贷款授信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20万元。

  专家表示,随着信用卡透支利率定价“松绑”、花呗等互联网信贷产品授信额度降低,未来信用卡业务在信用消费领域的竞争力或将逐步提升,不过,这也需要发卡银行持续提升自身业务实力和产品竞争力。

  监管层警示消费者过度负债

  业内指出,消费金融领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等机构广泛参与竞争下,居民消费信贷市场将从蓝海走向红海。不过,消费者也需警惕消费金融产品的相关风险,避免过度负债。

  2021年央行工作会议指出,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其中提到,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银保监会风险提示也指出,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要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日前撰文指出,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更加值得高度关注。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更加依赖购物、交易、物流等行为数据,更多依据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专家指出,互联网借贷产品是消费金融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警示风险但适度发展消费金融的政策总体上不会改变,应出台更多政策措施,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常务主任、研究总监莫秀根表示,多头借贷等风险之所以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是信贷信息不能良好共享。当前我国征信体系主要是银行的借贷以及一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借贷信息,不是很健全。下一步,监管部门应着力解决各种平台借贷信息收集、共享的问题,让贷款方更全面了解客户的借贷和信用信息情况。

  除了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莫秀根还指出,过度负债问题更深层次原因是客户缺乏金融素养,没有做好收支平衡规划,为此,应提升居民个人金融素养,将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国民基础教育范围。

上一条:鼓励“就地过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良好契机
下一条:今年国务院将为企业减负超万亿元 降费占六成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