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十严格”》等九项“十严格”措施,要求社区、公共服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文化旅游场所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其中,《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文化旅游领域相关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预防疫情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扩散。
《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出入境及区外旅游活动,继续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旅游团队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在组织、招徕、接待国内团队旅游业务时,要加强对游客的排查、健康检测、登记等管理。
《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提出,文化旅游场所(含娱乐经营场所)要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应安排专门人员全面排查从业人员信息,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重点追踪,报当地疾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场所每日对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登记。要严格景区接待管控。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要严格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待管控。各类营业场所接待人数原则上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做好各项消毒措施。严格公共文化场所接待管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接纳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实行预约制等措施,合理安排开放区域和开放项目。
《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要求,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要严格出入管理。严格健康监测,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予以进入,劝导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要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格审批和监管文艺演出、节庆活动,组织方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同时,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文化旅游场所的疫情防控指导,强化值班值守,压实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所主体责任,加大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的检查和巡查频次。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其立即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