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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首次启用掌上申报
发布时间:2021-01-07  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

  1月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义乌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首次启用掌上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经注册登录后搜索“义乌i人才”,进入后选择“政府津贴”模块,即可进行掌上申报。

  近年来,市人社局积极践行数字服务人才建设,以“人才个性化需求”为中心,政策围绕人才推、服务围绕人才办、要素围绕人才送,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更多创业创新人才引得进来、留得下来。相关统计表明,2020年我市共发放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286.2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今年,我市采取定期申报、按时审核、全流程掌上服务的模式,对申报流程进行优化。同往年相比,今年的申请材料更精简、办事手续更优化,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真正实现数字化服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以下4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定的政府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经认定相当于该层级学术、技术水平的国外院士8000元;国家级重点人才及经认定相当于该层次学术、技术水平者3000元;省部级重点人才及经认定相当于该层次学术、技术水平者2000元;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人员中,第1类人才申报时,若在义乌服务时间为1-3个月的,可享受半年政府津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全年政府津贴;第2-3类人才申报时,若在义乌服务时间为2-6个月的,可享受半年政府津贴,在义乌6个月以上的则可享受全年政府津贴。每位人才享受相当层级政府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享受期限自政府开始实施津贴制度以来首次领取起算,按月累计。

  工作人员提醒,在享受政府津贴过程中,若发生人才层次升格的,自升格当月(以批准文件时间计)起按新层次标准再享受5年,不再按原层次标准发放;若人才层次升格后仍按原层次申报并领取政府津贴的,则自升格后的相应发放月份计入新层次标准发放的5年,并予以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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