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发布开发区: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
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城区召开。
会议建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审查江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江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财政预算;(五)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补选江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九)审查2020年江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2021年江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十)其他事项。
关于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