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2020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安庆市财政局 发布开发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是确定评价主体。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直20家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市)区作为实施主体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市县两级协同协力实现32项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主体绩效评价全覆盖。
二是设置评价指标。市直各牵头单位主要依据有关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省市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日常管理,统筹项目建后管养、检视整改以及暗访、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突出任务完成、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效益发挥和群众满意度等五大板块,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三是遴选评价机构。市直各牵头单位均严格遵照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或会议研究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管理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具体承担有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采取适时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方法,确保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大多数牵头单位负责同志和科室经办人员跟班作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障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开展评价工作。 从12月初开始,市直各牵头部门全面启动对本年度组织实施的有关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做到实施主体全覆盖、建设项目全覆盖。各中介机构合理安排、点面结合,既抽查部分项目点,解剖“麻雀”,了解实施成效和群众感受,又全面盘点整体情况,掌握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12月下旬,全市32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陆续全面完成。评价报告报送市民生办,相关评价成绩纳入民生工程年度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