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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2月2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部署明年立法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敬华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委员会副主任韩立明,市政协主席刘以安,市委副书记沈文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和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经过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和反复调研论证,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正式立法项目4件、打包清理1批、预备项目2件、调研项目4件;市政府安排正式立法项目5件、调研项目4件。其中,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包括制定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修改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市政府正式立法项目包括制定南京市城市管理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修订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化法治南京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找准发力点、展现新作为,加快把科学思想的有力指引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务实成效。

  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立法工作,要牢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国际影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创新名城”远景目标,科学谋划、精准发力,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把握正确原则方向,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坚持立法为民,增强系统思维,注重彰显特色,努力打造一批地方立法的“南京品牌”。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把握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步之年等时点要求,谋划好法治南京建设蓝图,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支撑和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提升立法质量效率,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前瞻立法、统筹立法,把质量作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生命线,加强衔接配套,区分轻重缓急,补短板、守底线、强基础,更好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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